11岁孩子玩游戏充值近3万元 涉抱一网络公司旗下手游

资讯8个月前发布 up博主
57 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8日讯 (记者 马先震 孙辰炜)“用父母的账号登录,反复充值数十次,退款审核取证难”……“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长退款维权不易的消费乱象近年层出不穷。

据大众网·海报新闻报道,近日,湖北武汉胡女士11岁的儿子小智(化名)用外公的小米手机在应用商店下载了一款名为“逃跑吧!少年”的游戏,并通过支付宝的免密支付功能用外公的银行账户在游戏里充值近3万元。因小智自己删除了游戏充值的消费通知,最后,胡女士在银行账户的明细里统计出儿子瞒着家长总共在游戏里充值了29039元。

胡女士加了该游戏的客服QQ反映情况,希望游戏平台能够退回他游戏中的巨额充值,但聊天页面显示QQ客服通道目前已经关闭。5月17日晚,胡女士与小米游戏中心的客服取得联系,在提交了充值明细等证明材料后向平台提出了退款申请。目前,胡女士一家还在等候平台进一步处理中。

《逃跑吧!少年》是由深圳市抱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一款角色扮演游戏,于2018年8月3日手游服正式发布。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法发〔2020〕17号)。其第一项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中的第9条显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